银行调整底线出炉 合肥二套房首付最低35%

日期:2016.02.19 作者: 来源:


     从银行人士处获文件,合肥商业贷款首套房首付最低2.5成,二套房首付最低3.5成。省内其他15个城市首套房首付最低可至2成,二套房首付最低可至3成。重磅:省内商贷首付比例调整文件出炉

    2月15日下午,本站从银行人士处拿到一份名为《安徽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 2016年第一次工作会议纪要》的文件,该文件来自安徽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秘书处印发。

    文件中明确表示:安徽辖内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合肥市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5%,其他15个地市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

    安徽辖内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合肥市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5%,其他15个地市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


    各城市“区别对待” 合肥二套房首付最低35%

    据该名银行人士透露,这份文件目前将是安徽省各大银行商贷的底线。“各家分行也可能会根据这个文件、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首付比例的调整,但是首付标准不可能比这个还低了,再低的话会受到举报、处罚”。

    对此,安徽思维沃克企业管理咨询公司总经理周家全表示,这份文件的实际意义更大,执行的可能性也非常大。“可以看出是各大银行的负责人一起商量、讨论的结果,在一定程度上比政府机构发布的更有实际意义”。

    另外,从文件中可以看到,合肥的首套房及二套房首付标准均高于省内其他地市,合肥首套房首付最低25%,二套房首付比例最低35%,而省内其他城市首套房首付最低20%,二套房首付最低可以做到30%。

    对于合肥和省内其他15个城市政策“区别对待”,周家全表示这也是各大银行基于市场库存现状的考虑。“合肥的市场库存较低,市场表现良好,而其他地市的库存量比较大,降低首付加速去库存”。

    《安徽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 2016年第一次工作会议纪要》文件原文如下:

    2月4日下午,安徽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召开2016年第一次工作会议,贯彻落实人民银行会同银监会印发的《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16〕26号)精神,研究确定安徽辖内各城市首次购房、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会议由主任委员单位中国工商银行安徽省分行陈澍副行长主持,中国农业银行安徽省分行、中国银行安徽省分行、中国建设银行安徽省分行、交通银行安徽省分行、徽商银行等核心成员单位以及安徽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有关负责人参加会议。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丁伯平副行长、货币信贷部门负责人及安徽银监局相关部门负责人出席会议。丁伯平副行长就安徽辖内金融机构如何贯彻落实银发〔2016〕26号通知精神,如何加强春节前后安徽利率市场稳定和管理相关工作,如何加强流动性管理,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加强对地方经济发展的信贷支持,以及如何做实“小微企业”、“三农贷款”、“不良贷款”等提出了要求。

    按照“因地施策,分类指导”、不搞“一刀切”的差别化原则,经过认真商议,会议确定了安徽省辖内金融机构执行银发〔2016〕26号通知精神的实施方案。一是安徽辖内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合肥市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5%,其他15个地市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二是对安徽辖内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合肥市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5%,其他15个地市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三是安徽辖内金融机构可根据每个借款人(客户)的具体信用状况等因素,在上述下限的基础上,合理确定具体首付比例和利率水平。四是如房地产形势及地方政府调控要求发生变化,省级自律机制将及时召开工作会议,视具体情况研究确定对相关政策重新进行调整。

    关于如何做好安徽利率市场稳定和管理工作,参会各核心成员单位和省联社一致表示,要带头遵守《安徽省自律机制公约》,不突破底线,坚决不打价格战,自觉维护市场竞争秩序。同时,安徽省自律机制要在人行合肥中心支行和安徽银监局的指导下,切实发挥好行业定价的自律作用,加强市场利率监测和管理,维护好市场秩序。

    上述议定事项已由安徽省自律机制秘书处报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备案,安徽省金融机构自律机制成员单位自2016年2月4日起依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