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房地产企业资质网上审批 不再现场查看住所

日期:2015.07.24 作者: 来源:

      从8月1日开始,开发商、物业和中介在资质审批时,不用再查看现场。近日,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发布《关于在房地产行政审批工作中落实简政放权要求的通知》,合肥市已经全面开展房地产企业资质的网上审批工作,房地产企业资质审批时无需再交纸质材料。

      以前,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在资质审批过程中,需要现场查看房地产企业(含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和房地产估价机构,下同)住所(经营场所)。现在这一步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核实市场主体登记住所(经营场所)情况,因此房产部门不再现场查看。

      合肥市已全面开展房地产企业资质的网上审批,为充分体现网上审批的便捷性和准确性,房产部门不再收取房地产企业资质审批中的纸质材料,各房地产企业在申报资质审批时应提供相关材料的原件核对,并将相应扫描件上传至网上审批平台。

      另外,对开发商、物业和中介机构的一大利好是:合肥市对二级及二级以下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和房地产估价机构的资质有效期限统一为三年;暂定级房地产企业资质有效期根据相关规定,仍为一年。

      此外,合肥市取消“对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出具审查意见书”行政服务事项,减少房地产企业资质审批前置条件,在建立房地产企业信用管理体系后,将房地产企业资质审批前的监管核查环节转为审批中的公示环节,公示期内由房产相关监管部门负责核实。

      以后办理“异地物业服务企业分支机构备案”和“社区物业服务中心备案”的注意了,需要去各县(市)房产局、各区住建局(高新区、新站区建发局,经开区房产中心)办理,不在市级统一办理。